一见钟情,这是爱情字典里很浪漫的名词。
我相信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尝试过,只是次数的差别而已。
我记得那时候是2004年,我们一大群朋友去到柔佛州的Desaru海边玩,当天晚上在海滩边有那些莫名其妙的汽车音响系统比赛。我的朋友们都嚷着要去凑热闹,我也只好跟去了。那个地方果然又热闹又吵闹。
我一边很莫名其妙的看着那些被改得莫名其妙的车后厢,一边东张西望。因为当时我一直觉得怪怪的,好像有人盯着我看,所以我一直很努力的在找出是不是有人一直在瞄我。谁知道我会不会又被变态盯上。
“喂,你看那边那个男孩子。”我的朋友凑到我耳朵边说。
“zuomok?”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,是一个男孩子,长头发。他站在不远处的一群人里面一直死盯着我。
当时我跟他的目光一对上我就立刻转开眼神了。你们不要看我平时很犀利,其实我很害羞的。
我敢发誓,那是我有生以来唯一一次看到异性而脸红心跳。
“喂,他一直看着你叻!”我朋友说。
我再次的往他的方向看过去,他还是看着我。这次我忍住转身就跑的冲动,也死盯着他看。结果,我还是别过头了,因为我是很害羞的。
我的朋友看着我跟他一直眉来眼去,可是都没有进一步行动,感觉没戏唱就走掉了。
他的朋友好像也发现他一直死盯着我,就很会做人的也走了。结果,就只剩下我和他在那边对望。我看到他的脸上写着不知所措,我的脸上应该也是。可是他比较幸运,他手上拿着一杯水,而我的手上什么也没有,害我不知道该把手摆在哪里。
他向我走过来,笑得有点尴尬地说:“你好。”
我扯着已经僵硬的脸皮说:“我的脸上有东西吗?”
天啊!!!我在说什么
他边大笑边说:“没有啦~”
他不是特别帅,但很有型,笑起来很灿烂很可爱,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。
然后他就去买了杯水给我,我们就在那里谈天谈了很久。谈天时我很开心也很愉快,可是我发现,原来我和他不是很投契。
虽然我是视觉动物,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和我有话题的男生。所以,我的满腔热情就这样熄灭了。
一见钟情果然只能局限在比较表面的感觉。如果那天我没有和他谈天就走了,可能现在我会怀念更多。
那天在朋友的催促下他匆匆的给了我他的电话号码,我拿了,给他一个笑容,跟他说再见,我就走了。过后我没有再联络他,这种来的快的感情,去的也快。只是很可惜的是,那天离别时我应该跟他来个吻别,划下一个美丽的句点,而不是结束的这么莫名其妙。
而我要好好记住这唯一一次的一见钟情,也许不会发生了也说不定。
我的第一次-一见钟情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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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, 6月 18, 2007
71
顆禁果掉下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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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次 - 被偷拍篇
话说,我的学校里有个教画画老师,他的画功很了得,我一直把他当我的偶像。
我常常看见他拿着手机一直看,可是不知道他在看什么。他拿手机的姿势,看起来好像在拍照。有一次我看见他又以拍照手势拿着手机对着我,我就开玩笑问他:“你在偷拍我啊?”那时他笑了笑。
有天下课后,我,掌柜,还有另一个女同学坐在学校楼下聊天,那个老师(以下称为死变态)走来,跟我们说:“给你看一个东西。”接着他掏出手机。
我要走过去看的时候,他说:“我怕会吓到你啊!”
夏娃:“什么东西哦?”
死变态:“我给他们看先。”
然后,女同学看了,一脸怪异的表情抢走死变态的手机继续看。我就在旁边摸不着头绪的看着他们。
然后,女同学把手机传给我,我看了,差点当场傻掉。
手机里是我的照片。。。那张照片里的我是在跟朋友说笑时被拍下来的,我完全不知情。也就是说,我是被偷拍的。
我忘记后来我是怎样善后了。我只记得当时我觉得毛骨悚然,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会不会拍到我的走光照片(因为当时我时常穿裙子)。
过后几个星期,我都当作没事发生一样继续上他的课。怎知道,他还是一样喜欢拿着手机对着我,而且次数越来越多。最后一次,我低着头画画,一抬头,我又看见他的手机镜头对着我。
一阵反感涌上心里,我立刻换个角度坐,以侧面对着死变态不让他拍。我还把我的头发全放下来遮着我的脸,好像贞子那样 
怎知道,那条扑街死变态也立刻换位到我的面前,继续拍!!
这死变态有完没完?看我不出声就以为我会乖乖就范?以前是偷拍,现在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拍。
我決定投訴他!
第二天,我直接铲进办公室见院长。哪里知道我的扑街院长贵人事忙,要见他还要make appointment。我就对着那个负责传话的可怜职员大鸟一番,要他告诉院长到底发生什么事。
几天后,我跟那个死变态一起被叫进院长的房间。
扑街院长:“嗯。。。我跟我职员了解了一下发生了什么事。这事情我也没有想过会在学校发生。。。不过我想我可以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。”
“你有没有看到许多大师的作品里面的人物是很富有感情的?那些人的表情都是在很不经意的情况下捕捉到的,所以才能那么自然。如果我突然叫住那个人,叫他给我拍,那么他一定别扭或比较不自然,对不对?”
“那么,老师(指那个死变态)觉得平时你的样子可能特别有feel,很有美感,所以用手机拍下来。。。。”
“可是我没有说过我要给他拍!”我说。
扑街院长停顿一下,说:“是,我知道,那么老师欣赏你的美丽,所以也没想太多就拍下来,也没想到你会有这么大的反应。。。”
“美丽不是用这种方式欣赏的!”我说。
扑街院长:“嗯。。。哈哈哈。。我了解呵呵呵呵呵呵呵。。。。”
扑街院长:“所以我想了很久,也决定了,我多订条校规怎么样?一,老师不能擅自拍下学生的照片,只有学生允许才能拍。。。。(册废话12574字)所以,希望你能明白,也希望你不去惊动警方。。。”
各位,请容许我骂脏话。
我X你他妈的死變態大肚腩!!!!!我詛咒你畫畫畫到手指斷掉!!吃零食吃到肚子爆炸!!
凸凸凸凸凸凸凸凸!!!!!
废话完了后。这件事不了了之。那个死变态还是继续教课,但我不是伟人,我不会以德抱怨,我是小人.本来这件事已经快被人忘了,但前两天吃饭的时候看见他,于是又怒上心头,寫了這篇東西唱衰他.還有句话,我想对扑街院长和死变态说--
丢你啊星。
骂完人,舒服晒~
張貼予
星期日, 5月 20, 2007
75
顆禁果掉下來
分类 夏娃的第一次
夏娃的第一次 - 不可思议礼物篇
昨天,我收到了一份让我累到不行的礼物。
昨天煜先生拿电话的charger给我的时候里面塞了一分东西,因为装着它们的袋子是kinokurnia的,我还以为是书,就没特别去留意。
怎知不看则已,一看惊人。
我看到时的表情是 (=口=|||) 《---这样
煜先生他还很兴高采烈的说这是名牌卫生面,哦ㄇ軋....
老實說,收到這樣的禮物我真的不知道該開心還是難過好.開心當然是因為他的貼心,難過就是怎麼會有人花接近六十塊去買幾塊海綿來吸血 = =
裡面還附送一個vagina inflammation self-test card .... =口=
我...我該說什麼好 =口=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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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次 - 为人师表篇
小时候有想过要当老师,因为那时候觉得“人类灵魂工程师”这个称呼很棒,听起来好像很伟大的样子。
可是我长大过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,因为当我一想到我欺负老师的画面,我就害怕遭到报应而退缩,更何况我也没那种耐性。
可是在几个月前,我因为吃饱太得空,生活太苦闷,寂寞没人陪的情况下,脚痒走进一间补习中心问要不要请人。
结果我非常好彩的碰到他们需要老师,就请我了。然后他们说会安排几个学生给我,大概是七岁到十二岁的小瓜。當時我想,應該不會太難應付.
接下来的那个礼拜,我就开始了我教学生涯的第一堂课。
真没想到......我居然为人师表........=.="
在我为自己的不寻常感到纳闷时,三条线马上爬上了我的脸。
因为课室里面只坐者两个小瓜,一个男的一个女的,两个都用他们那双天真无知的眼睛,隔着厚厚镜片看着我。
两个......
而且这两个是姐弟,连自我介绍都省回。
然后,就开始了一堂让我冷得直发抖的课。我跟他们的对话,是那种我问一句他们答一句的情况.有個老師對我說過,歌星在台上又唱又跳,台下的歌迷卻完全沒有互動共鳴,是歌手的失敗,老師也一樣.所以我很失敗= =
虽然我的画功没有很了得,可是要应付小学生其实是绰绰有余的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好难教......
我想,我並不適合吃教職人員這一行的飯,唉......就好像要賣香水的小姐去巴剎砍雞一樣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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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次 - 離家
我活了十八年快十二個月了,其中的十七年十個月﹐我都與家人一起生活。
當時決定離家的原因﹐其實是因為不想待在那個混帳地方。用混帳來形容﹐是因為想不到還有什麼東西可以讓我發泄對那裡的討厭。那裡風景好﹐空氣清新﹐不會塞 車﹐和KL的生活環境簡直是差十萬八千里。可是......那裡的繁榮程度也是跟KL差十萬八千里。那裡不是不好﹐是這種地方只適合養老。我還年輕得很﹐ 不想待在那種沒得發展的地方混﹐所以﹐我決定出去混。
當時我的把拔馬麻聽到我這個大小姊要一個人離家﹐嚇倒不知到說什麼x話(哈)。我的底迪美眉則是想跟我一起離開那個混帳地方。可是到最後﹐還是我自己一個人來了這裡。
一個人來到這個大城市唸書﹐是蠻好玩的。這個滿是游子的城市﹐有多少人常常想家想到哭﹖
我“還”算蠻孝順的﹐可是我不會想家。不知到為什麼﹐我就是沒有試過想家想到哭。所以我對那些描述思鄉之情的文章幾乎是沒感覺的。
一個人在外生活其實是蠻辛苦的。舉個例子吧﹐我和家人一起生活時﹐是不用管洗衣這回事的﹐可是現在......還有﹐以前我都不需要擔心三餐該怎麼吃的﹐反正我回到家就肯定是“擺好陣”等開飯了﹐可是現在......
一個人在外生活也會變大膽些﹐想以前我看到蟑螂是拔腿狂奔﹐現在是拿著拖鞋追著它滿山跑﹐不過﹐我還是怕會飛的蟑螂。
我害怕的東西也不同了﹐以前我害怕的是蟑螂﹐現在我怕的是deadline......(-_-|||)......
其實﹐我的家人還是不放心我一個人在這裡生活的﹐我知道。從他們頻密的來電次數我就知道。
其實﹐我也在努力的學習獨立啊﹗放心吧﹐daddy mummy﹐我沒有你們想像中的那麼依賴你們噢﹗呵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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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次 - 暗恋篇
其实,我有些癖好。我是指我欣赏的异性都是同一类型的。
我喜欢那种大哥哥型的,我想这是受“我想要哥哥”的心理影响的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之前谈恋爱的那两个冒牌亚当都不是大哥哥型,为什么?!
可是我很容易被这类型的男生/男人吸引,尤其对方又是个才子的话(呵呵!夏娃的第二个癖好是喜欢才子)。
我第一次暗恋人是在小学(!?),对方是临教,当时我五年级,他教的是地方研究。从那时候开始,我觉得教育部应该规定所有老师都必须很帅或很美,这样可以 大大减低学生逃课、上课不专心、讨厌来学校等问题发生,搞不好还顺便提高学生的上进心叻!不过所谓的帅哥美女是必须遵照小学生的审美观来进行评估的。
因为我升上中学后的某一天,我在那位老师的家门前看到他,当时我的想法是:“我以前是瞎了眼吗!?”所以,千万别用你的审美观来衡量小孩眼中的美。
我第一次看见他时,他在校长室门口徘徊,我在他对面的另一栋校舍排队进课室。当天是他第一天教课,穿着一件非常白的衬衫, 然后很高,因为我看到我的校长抬头跟他说话。白白净净的,有点瘦,带着一副眼睛,一副斯文的模样。(这是我妈妈最喜欢的类型)
当时年纪太小了,我记不起我有什么样的感觉了,唯一记得的,是当时我觉得他很帅(我是指当时)。
嗯,然后在忘了第几堂的课,他走进来了。
“哇!这个大帅哥有教我吗??”这个,也是当时的想法。
然后,我就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地方研究挺有趣的。过后,在我知道他是大学生后,我更加为他倾倒了。因为对当时的我来说,大学生=厉害。
其实要我写这么一个暗恋故事有点难,因为在我现在的想法,我觉得我只是崇拜他,因为我对他的所有感觉是快乐的,暗恋应该是带点苦涩才对的吧!?可是,如果你问当时才十一岁的我,我肯定会告诉你我是暗恋他,没办法,小孩子不懂事。
我想,就因为我当时的不懂事,暗恋其实才可以像崇拜那么快乐。懂事的暗恋是带些无奈的。
过了一个月,那位暗恋对象1号就结束了他的临教生涯然后继续求学,过后去了哪里进修我忘了,呵呵。
就这样,对当时的我来说非常“轰轰烈烈”的“师生恋”就这样结束了,留下的只是半夜睡不着想起这件往事时的会心一笑。
可是,因为这一次的暗恋,我对自己有了一些怀疑。
当我暗恋那位暗恋对象1号时,我十一岁,他二十一岁,整整大了我十年......天啊!我是不是恋父狂啊?!可是他给我的感觉是哥哥型啊!那还算不算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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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次 - 求婚篇
我今年十九岁,谈过两次恋爱,两个都是冒牌亚当。
十九岁的我,先后被求婚两次,可是只有一次对方是认真的。(T.T)虽然我并不想那么早嫁,可是对方是不是认真的对我说这句话,我是很在乎。被认真求婚的那时,我活了大概十七年七个月。
其实我不需要在这时候决定这样的人生大事,毕竟我还有大把青春好挥霍,而且我又没搞出人命,结婚来干嘛!?我真的不懂,怎么冒牌亚当1号那么想成家。而且对我来说,只有立业成家,没有成家立业。
可是我的第一次被求婚经验一点都不浪漫,而且因为这个求婚,我马上落跑。
当时我跟冒牌亚当1号谈着远距离恋爱。有天他打电话给我,问我:“你想不想跟我结婚?”
不想。这是我心理的答案。“为什么这样问啊?”
“你先回答我啊!”
“问来干嘛?”老实说,在这之前我已经有落跑的打算,可是我不想分手分得太难看,又不想骗他,所以只好使“拖”招。
“你先讲!”
“问来做什么?”
这样的对话重复了几次,他就盖电话了。我也懒得鸟他,就这样他一个人跟自己冷战了半天后又打给我。
“你爱不爱我?”当时我终於知道你不爱一个人时,是绝对讨厌听到对方问这个问题的。
“干嘛突然这样问啊?”跟之前的原因一样,拖字诀。
“我要你回答。“X的!我最讨厌人家逼我作决定。
“那你爱不爱我?”我还是不想骗他,也不能一直用同一招啊!所以我换个方式。
“我爱你。”在我以为我快要摆脱他的难缠问题时,就听到这么一句威力如核子弹的话。
“我们结婚好不好?”不好。
“为什么要结婚?”我才不要。
“因为我爱你啊!”
我好像找不到办法躲避他的话了,我只好说:“我不想结婚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我还年轻,还没满十八岁。”
“叫你妈妈签名就可以了。”王X蛋,说得好像我妈一定答应似的。
“她不肯的啦!”
“你没问又知道她不肯?”
“就算她肯我爸爸也不肯的啦!”你以为我老爸会随便把我嫁掉吗?
“为什么你爸爸会不肯?我对你那么好!”
du...du...du...
我盖电话了。这种时候我再不盖电话只会引来争吵,我懒惰吵架。可是1分钟不到,电话又来了,我挂掉,又响,挂掉,还是响。最后我索性关机。
我不想跟他结婚,这是我当时唯一有的想法。我一想到要跟他结婚就觉得恐怖。恐怖到只可以用恐怖来形容。
我也不爱他,我要离开他。在他求婚后,这个念头清晰得不能再清晰。
过了几个小时,我开机了。不到五分钟,电话来了。
“为什么盖我的电话?”冒牌亚当1号常恼火的问。
“我懒得跟你吵。”我为什么不能盖你的电话?
............一片死寂。
在我又要盖电话时,他说:“你不想结婚,那我们订婚好不好?”
“你要怎样订婚?”......不想结婚,难道订婚我就会答应吗?
“我们去签名咯,签名就算是订婚了。”签名!?
“签名?签什么名!?”他在搞什么?!
“去那种注册的地方签名啦!”
“去那里签名就是注册了你知道吗!?”我真不敢相信这个男人的常识。
“不是叻!签名只是订婚罢了,摆酒才算结婚!”
“谁跟你讲的?你到底会不会的!”我几乎就要骂人了!这个男人简直没药医!
“本来都是这样的叻!”
du...du...du...我又盖电话了。这次不是因为我懒得跟他吵,是我懒得再听他的骗话。
他想骗我去签名注册。以我对他的了解,绝对错不了。他还真的以为他说什么我都相信,他以为我还是刚跟他在一起时的那个无知小美眉。
几个月后,我们分手了,而且分开得一点美感都没有。可能他不知道,他的求婚是威力无比的核子弹,把我跟他之间早就已经很脆弱的爱情炸得连灰也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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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次 - 情歌獻唱篇
在我中五的那一年,我除了上课之外,还会在我的舅母的精品店打工。
其实,那可以算是高级的杂货店,因为几乎什么都 --精品,文具,手饰,服饰,鞋子,化妆品,水晶,保健产品,甚至冰淇淋......至於高级,我指的是价钱。
在我舅母店的隔壁是一间电器店,那里打工的都是男孩子,由于我是外地人,他们对我很有兴趣。我先认识他们的其中一个,长得有点像张栋梁的。还有两个矮矮的,一个印度人,和一个......嗯......比较大只的......
也不知到我是倒了什么霉,那个“比较”大只的看上我。
当时,我身边许多人都叫我的小名-“霖霖”,虽然这个名字甜得跟我本人不大相称,但也就只有几位朋友这样叫我,所以我并不抗拒。怎知道,这小名却好死不死的被那个大只佬知道了。但他为了跟其他人不一样,就善自再帮我取了个小名。
他们打工的那个地方有买音响系统,时常会有客人要求test音质,而test得方法是让他们高歌一曲。但是,我想不会有人喜欢在那种一对着麦克风扯开嗓子 就能让整条街的人都听到的地方唱歌,除非他对自己的歌声有绝对的信心。基於这个理由,许多客人都不愿意试唱,所以,这个任务,就落到了那个大只佬的身上。
为什么会偏偏落在他身上?因为他常常参加歌唱比赛,也常常拿冠军,所以任务就常常落在他身上。(我怀疑,是他坚持要用高歌一曲的方式试唱)
在这之前,我没听过他唱歌,只听说过他的歌声不错,但我以为那是他的朋友想帮他说好话而编的。可是就在听到的那一瞬间,我相信了。他的歌声的确很好听,响亮,中气十足。当时他唱的,是一首老歌。
然后,当时很巧的,我的朋友,成群结队(大概有十五个)的来探班(实际上是捣乱)。
也很巧的,大只佬似乎很尽兴,接着唱第二首。那首歌,叫<<小微>>。
歌的前奏。
“你几点放工啊?去喝茶!”朋友A 问。
“快点收店啦!” 朋友B。
“隔壁唱歌的是谁?”朋友C。
“那个肥仔。”我答。
“有一个......美丽的小女孩......”
“哇! 都几好听下wow!”朋友A-o其中一个说。
“她的名字......”
“是不错。”我说。
“叫做小霖......”
!!?? 吓米!?
“Wooooooooooooooooooo! ” 朋友A-O + 其他认识我的人的欢呼声。
我......
我......
在其他人非常兴奋和我非常丢脸的状态下,那首歌完了。
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浪漫的举动,问题在于唱的人......
如果是我喜欢的,就算他的歌声很抱歉,我一定也会感动得乱七八糟。如果是我不喜欢的,基於虚荣心作祟,我也希望是个比较......
可是,这次的被情歌献唱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了。
而且,阴影形成后,就不喜欢听<<小微>>了......
分类 夏娃的第一次













~做人,要謙虛的怪懶~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