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,我在一堆书本里选了一本煜先生借给我的书,吴淡如的。
打开封面的时候,出现了以下的东东。
xx:
茫茫人海中,遇见一个人,使我情不自禁,
心跳加速,想起那一个人不经意的微笑,
就觉得这个世界亮了起来。
与她走过的街道,说过的话,看过的电影,
暖暖的在记忆夹层里闪着光。
这不是一种幸福吗?
这是爱着一个人。
1845傍晚 xx
购于吉隆坡大众书局

lum到~~
可是仔细看的时候,cheh~~上面那个xx不是我来的,下面那个xx也不是煜先生。被激起好奇心的我立刻打电话去问,结果煜先生给的答案是:“huh?那本书我是跟别人借的wor,都忘记是谁了哈哈哈哈~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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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换成是我的话,我是绝对不会把这样有纪念性的东西借给别人的呗。
有人送过我100朵玫瑰花,也有人写过情书给我。两个比较起来,我比较吃情书那套。收到100朵玫瑰花的时候虽然很爽,很有面子,可是看着几百块在自己面前凋谢是很心痛的事情,现在送花也太简单了,打个电话去订就完事。还是情书有诚意一点,至少可以让我看好久。
是的,我很土,我很受情书这套的。不过前提是对象是对的人,还有情书的内容不能是非常洒狗血的那种。我以前看过我朋友收到的情书,就是非常洒狗血的。
“你是我的月亮”,“你是我的太阳”,“你就像是黑暗中的曙光”,鸡蛋糕还曙光,你在泡佛祖咩?
最严重的是“没有你,我的生命就像是失去了意义一样。”那时候我建议我的朋友把情书揉成一团丢回去,再外加:“那么你去死吧~”
各位看好,情书就要像上面的那封一样,简单却丝丝入扣。
只是我想现代人很少写情书了吧?很多人都用电话或sms或msn或email了事,太过速食的东西就算能传情达意,始终都还是会被套上虚幻这两个字。就好像以前的人去见笔友,别人会说啊两个健康的人出来交流;现在去见网友别人就说:“哎哟你好随便~”。名副其实的mind set问题。
没想到自己看别人的情书都会觉得甜丝丝。我想xx在写的时候嘴角一定是上扬的吧?
突然想起我也看过我爸爸写给我妈妈的情书。我爸爸的绘画天分好像不错的,我记得他在那封情书里画了一束玫瑰花送给我老妈子。

哎哟~~~
提醒了我他们也青涩过。